临武工业园
| 工业园区 |2011-10-17
临武县工业园,始建于1996年,原名为临武县城南工业小区,园区位于临武县城东南方向2公里处临连公路旁。2006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为省级工业园。
临武县工业园原规划面积为1.23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807.5亩。园区定位为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为主,机械、电子、针织加工、汽车修配和高新技术产业为辅。已入园企业有舜华鸭业公司、小徐瓜瓜食品加工厂和金福科技食品有限公司、金阳电器有限公司等14家。园区已累计完成固定投资5.81亿元,创利税1.16亿元,目前从业人员达7000人,已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经济集聚的新型工业园区,大力推进了临武的“三化”进程。2006年,先后已来我园联系准备落户投资的企业有:计划投资5000万元的鸿源企业开发公司、计划投资4000万元的东莞生利织造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的香港英才实业有限公司等。
园区投资的优惠政策很多,主要有:
1、实行收费优惠政策对园区内企业实行零收费政策,除上交国家、省、市有关规费外,本级政府可支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和基金一律免收。用电用水的价格优惠。
2、实行积极的土地使用政策生产性重点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先期付清征地最低成本费(付给农民的征地费、补偿费,国家和省、市县收取的有关费用)后可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土地出让金归县属部分可由重点项目业主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年限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
2、实行税务扶持政策对重点项目纳税按照《临武县重点税源建设扶持引导和奖励暂行办法》(临政发20号)文件进行奖励。对外商投资新办的生产性项目,经营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重点项目企业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在每月收入减除16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其他费用3200元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性重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的,经税务部门批准,自投产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实行优质服务,简化审批程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和报批资料。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和报批由县商务局统一代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凡属我县审批、核准权限范围的重点项目,一切办事程序从快从简。固定资产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年内月平均劳动用工超过1000人或年纳税超过500万元的生产性重点项目,由县委、县政府按照“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给予其他政策优惠。